与中国人寿相识相知已是25周年了。回忆那段与国寿相识的岁月,我至今还记忆犹新。
1984年秋,刚满20岁的我被分配到四川一个偏僻的电站。半年后的一天,下着蒙蒙细雨,一位姑娘身穿职业装,胶鞋被泥巴糊满,面带微笑来到我的办公室。“我是中国人寿的业务员,名叫杜艳。我公司推出了简易人身保险,缴费低廉,保障全面,具有伤残保障和养老功能。”我带着好奇听她讲解。当时我对保险一窍不通,但被她执著的精神所感动。这偏远的电站,一般的人不会来,可她认为电力工人特别需要保险,便不辞辛苦步行20多里路来到这里。我立即购买了五份简易人身保险,每月缴费5元钱,保险期限30年。办公室的同事看见我买了,也觉得应该买点保险以防万一,于是,他们都每月从工资里扣除1—5元不等,交了保险费。
1990年3月一个暴风雨的夜晚,我正在办公室写材料,一阵疾呼声传来,“刘静出事了。”原来是安装车间工人刘静抢修线路时不幸摔下来。经过抢救治疗,他的右腿后来被定为三级伤残。我立即给杜燕打去电话。第二天,她就来调查核实。七天后,她带着理赔人员将2000元赔款送到电站,让我们深受感动。
后来,我调到了广安爱众集团公司工作。公司为野外作业员工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综合保险。
2003年5月,公司员工游思成刚满7岁的女儿小游月老喊膝盖痛,几经检查,才确诊不幸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。手术费用高达40万元,而夫妻俩每月收入不足3000元,要治好女儿的病,简直是天文数字。问她是否买过保险,游思成说“我原来对保险有偏见,业务员来找我五、六次我都没购买。现在想来真后悔啊。”后来,小游月的学校查到,为她投了中国人寿的学平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,中国人寿赔付了医疗费5000元,及时送到了她的父母手中。此后,我对保险有了更深的理解。对于个人与家庭来说,独自承担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,要转移风险,保险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。
光阴荏苒,一晃25年了,当初我那本简易人身保险证也快要满期了,虽然逐渐变得陈旧,但我仍然很好地保存着它,这是我与中国人寿一段缘分的见证。 (蒋建明 唐小林)
国寿风云 年